2008年2月,江口镇樊南村祁家发生了一起近亲订婚案件,男方给女方定亲彩礼6600元,并给订婚戒指一枚。五月份,男方的家族长辈了解此事后,感到这两家近亲结婚违法,遂向男女两家解说此事,男方接受劝说同意解除近亲婚约,女方也同意解除但不愿意退还彩礼,男方提请村专职人民调解员张震学同志进行调解。
张震学同志积极热情地到女方家进行说服调解工作,但第一次去却碰了个硬钉子,女方的母亲认为是男方提出解除婚约,女方就可以不退还彩礼。张震学指出双方既然都同意解除婚约,不论双方哪一家提出女方都应该退还彩礼,但女方在谈了三个多小时后仍不愿意退还彩礼,张震学无功而返。
两天后,张震学再次登门调解,女方仍坚持不是自己提出退婚就不退彩礼的说法,还是不能解决。张震学同志在两次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,于6月26日再次约了女方家族长辈冒雨同往女方家庭调解。第三次调解由于方法得当,女方最后终于同意退4000元彩礼,但戒指不退,此事总算出了转机。但男方感到退钱太少,并提出要上法庭打官司,张震学同志进行了耐心地说服,指出俩家本是近亲,近亲结婚属违法行为,且为了2000元钱也不值得打官司,失了两家和气。经过耐心说服,男方终于同意了女方的意见,并接受女方只退4000元彩礼的意见,至此,这起纠婚案终于达成协议:
1.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约;
2.女方自愿退还彩礼4000元,男方接受;
3.两家言归于好,今后不在为此事发生矛盾。
张振学耐心细致地用真情做调解做说服工作,及时化解了一起婚姻纠纷。 |